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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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權限
一、考核案件


點擊 「新增考核案件」
輸入案件基本資訊:教練姓名、教練身分證、學校、是否介入輔導
其他資訊非必填(後續可再次編輯):訪視委員、訪視執秘、計畫協同主持人、績效委員
點擊 「儲存」 完成編輯

新增後的案件可於列表中檢視,並可編輯、刪除(教練未填寫任何資料的狀態可刪除)
通知功能包含:通知學校介入輔導、通知學校送件、通知訪視委員
二、訪視資料
檢視訪視資料


行政管理人員在任何案件狀態下,都可以點擊案件資料欄位的 「眼睛圖示」 瀏覽教練上傳的訪視資料
進入訪視資料畫面,可點擊項目選單,跳至要瀏覽的區域
標示處為教練上傳的資料
編輯訪視意見


行政管理人員在任何案件狀態下,都可以點擊案件意見欄位的 「編輯圖示」 編輯訪視意見(被指派的訪視委員也有權限編輯)
進入訪視意見編輯畫面,可針對各個指標輸入意見
點擊 「儲存」 完成編輯
設定訪視時間


點擊案件時間欄位的 「日曆圖示」 編輯訪視時間
輸入訪視日期、訪視時段
點擊 「儲存」 完成編輯
三、績效評量
初審 / 補正

點擊案件初審欄位的 「編輯圖示」,進入初審介面

初審介面可點擊 「眼睛圖示」 檢視各個評分項目所上傳的佐證資料
初審時須設定每個項目的通過狀態,不通過的項目需填入 「補正意見」
完成編輯後請點擊 「返回」 回到案件列表


需要補正案件,請點擊 「補正」 按鈕
彈窗顯示初審編輯的補正意見,並依據 「系統設定 > 參數設定 > 年度管理」 設定的績效補件截止日期通知教練
點擊 「退回補正」,案件將退回到 「教練編輯」 狀態
績效評量分數

於案件績效評量分數欄位,點擊 「編輯圖示」,進入績效評量分數編輯頁面。

針對各評量項目輸入最終成績。
系統會自動結算各大項目成績、年度考核成績。
設定案件的審查結果:
通過(六十分以上)
績效評量總成績為六十分以上至未滿七十分者,應接受本部輔導
不通過(未達六十分)
完成編輯後,可點擊 「返回」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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