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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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權限
點擊 「新增考核案件」
輸入案件基本資訊:教練姓名、教練身分證、學校、是否介入輔導
其他資訊非必填(後續可再次編輯):訪視委員、訪視執秘、計畫協同主持人、績效委員
點擊 「儲存」 完成編輯
新增後的案件可於列表中檢視,並可編輯、刪除(教練未填寫任何資料的狀態可刪除)
通知功能包含:通知學校介入輔導、通知學校送件、通知訪視委員
行政管理人員在任何案件狀態下,都可以點擊案件資料欄位的 「眼睛圖示」 瀏覽教練上傳的訪視資料
進入訪視資料畫面,可點擊項目選單,跳至要瀏覽的區域
標示處為教練上傳的資料
行政管理人員在任何案件狀態下,都可以點擊案件意見欄位的 「編輯圖示」 編輯訪視意見(被指派的訪視委員也有權限編輯)
進入訪視意見編輯畫面,可針對各個指標輸入意見
點擊 「儲存」 完成編輯
點擊案件時間欄位的 「日曆圖示」 編輯訪視時間
輸入訪視日期、訪視時段
點擊 「儲存」 完成編輯
點擊案件初審欄位的 「編輯圖示」,進入初審介面
初審介面可點擊 「眼睛圖示」 檢視各個評分項目所上傳的佐證資料
初審時須設定每個項目的通過狀態,不通過的項目需填入 「補正意見」
完成編輯後請點擊 「返回」 回到案件列表
需要補正案件,請點擊 「補正」 按鈕
彈窗顯示初審編輯的補正意見,並依據 「系統設定 > 參數設定 > 年度管理」 設定的績效補件截止日期通知教練
點擊 「退回補正」,案件將退回到 「教練編輯」 狀態
於案件績效評量分數欄位,點擊 「編輯圖示」,進入績效評量分數編輯頁面。
針對各評量項目輸入最終成績。
系統會自動結算各大項目成績、年度考核成績。
設定案件的審查結果:
通過(六十分以上)
績效評量總成績為六十分以上至未滿七十分者,應接受本部輔導
不通過(未達六十分)
完成編輯後,可點擊 「返回」 回到列表。